親人過世之後,除了委託禮儀公司聯繫處理後事之外,最重要的是先進行死亡證明的申請!因為有死亡證明才能辦理後續流程(銀行、區公所、保險公司、殯儀館),那死亡證明該如何申請?費用多少以及要幾份?需要攜帶什麼證件才可以申請?用途又有哪些呢?冬瓜行旅一次告訴你!
死亡證明是什麼?為什麼一定要申請呢?
根據《死亡資料通報辦法》死亡證明書為「死亡資料」的一種,是向各政府、民間單位證明該自然人已死亡的證明文件。換言之,若無死亡證明,在法律上就無法證明該當事人已死亡,所有遺產繼承、身故保險理賠、死亡除戶、殯儀館申請等等身後事事宜將會無法進行下去。
死亡證明需要申請幾份比較保險?分別用途是什麼?
一般來說,死亡證明書我們會建議家屬一次申請10~15份正本,以防數量不夠的情形,減少再一次跑行政流程的時間消耗。
死亡證明書的用途以及會使用到機構,也列表整理以供您參考:
- 停止各個銀行存款戶頭(每個銀行帳戶一份)
- 終止保險並申請受益人給付(每個保單一份)
- 申請死亡補助(一單位一份)
- 戶政事務所辦理除戶(一份)
- 殯儀館進館使用(一份)
- 土葬、火化許可申請(一份)
- 靈骨塔、公墓使用申請(一份)
- 財產繼承(辦理拋棄繼承、限定繼承)申請(一份)

如果後續發現申請的死亡證明數量不夠的話沒關係,各大醫院、衛生所、診所、檢察機關都可以進行申請補發。
誰才能替死者申請死亡證明?申請方式是什麼?
不是所有人都能替家屬申請死亡證明,還要根據死亡地點的不同規定有些微差距,但申請人的身份大致上限定為:
- 死者法定配偶
- 死者親屬(具繼承權的親屬,包括父母、兒女、祖父母、兒孫、兄弟姐妹,但需注意有部分醫院只接受直系親屬申請,詳細情形以各單位公佈為準)
需要有上列兩者關係才能替親人進行死亡證明的申請。
死亡證明申請方式,會因親人去世的原因跟地點而有所不同。
死亡證明會依照家人過世地點與原因不同,那申請的地點、準備資料、費用與時間都會有所有不同,需要特別注意
因病在醫院、診所過世
如果親人是因為生病,在醫院或診所治療時死亡的話,家屬即可直接向該醫院或診所直接申請製作死亡證明。
因病於醫院、診所外地點過世
根據《醫療法施行細則》第53條規定,假如親人生病,但是是在醫院、診所以外的地方過世(例如家裡面),家屬則是要向各地的衛生所或指定的醫療機構提出申請。
但是要特別注意的是,假如生病的親人是在前往就診或轉診的途中死亡的話,則是由受理就診或轉診的醫院、診所開立死亡證明。

非病死或疑似非病死
而根據《醫療法》第76條規定,如果家人不是因為生病死亡,而是因為意外、自殺、他殺等等原因過世,或是死亡原因有待商榷的狀況下,則是要先通知派出所,並向檢察官申請相驗,等到各個單位相驗完成之後,才能開立死亡證明。

沒有死亡證明就不能下葬、火化!後事處理細節要注意!
沒有死亡證明就不能下葬、火化!若親人是在家過世,切記必須在遺體相驗,拿到死亡證明之後才能進行蓋棺入殮。若親人是在家之外的地方過世,亦需要死亡證明才能進行後續接體、冰存等作業流程。故家人過世後,死亡證明之申請著實重要。
死亡證明申請費用、所需證件與費用依開立地點而有所不同!
申請費用以及需要提供的證件,根據申請開立死亡證明地點的不同,都會有些微的差異,詳細情形以該處公告為準。
醫院
- 費用:各家醫院收費都不同,價格從20元/份~200元/份都有。
- 所需證件:
-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
- 死者國民身分證正本
- 戶籍謄本
- 申請人印章
衛生所
-
- 費用:各家衛生所收費都不同,相驗費大約1000~2000元不等,死亡證明書第一份約20元/份,每加一份15元,同時,醫生的出診交通費亦需由家屬支出。申請一次平均金額大約1020元(有一份,不含交通費)。
- 所需證件:
-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
- 死者身分證正本
- 醫院診斷證明書 。
- 行政相驗申請書(含切結書)
診所
-
- 費用:各家診所收費都不同,以台北市西醫診所收費表為例,相驗費大約2000~6500不等,死亡證明書前三份免費,每加一份260元,醫生出診交通費需由家屬支出。申請一次平均金額大約2000元(有三份,不含交通費)。
- 所需證件:
-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
- 死者身分證正本
- 醫院診斷證明書 。
- 行政相驗申請書(含切結書)
關於過世親人的醫院診斷證明該如何申請,這邊做個小補充。
具繼承權的親屬攜帶:
-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(若身份證無法表明申請者與死者具有繼承親屬關係,必須額外攜帶可證明具有繼承關係之證件正本,例如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正本)
- 死者身分證正本
- 死者的除戶證明正本(如死亡證明書、除戶謄本等等)
即可向各大醫院行政單位進行申請,費用大約100~200元/份不等。
詳細規定各單位均有所不同,實際申請狀況以各單位公佈為準。
死亡證明不足或遺失,如何進行補發申請:
醫院
- 身份:須為具繼承權之親屬(配偶、直系血親、兄弟姊妹等)
- 應備文件:
-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
- 與死者關係證明文件正本(死者身份證、戶口名簿、戶籍謄本等)
- 死者除戶證明正本(戶籍謄本),若尚未除戶則攜帶死者身分證正本
- 費用:20元/份~50元/份不等
- 地點:各醫院行政單位
衛生所、診所
- 身份:
- 與死者有利害關係之親屬(配偶、直系血親、兄弟姊妹等)
- 非親屬(需有委託書)
- 應備文件:
- 親屬
-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
-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
- 死亡證明書補發申請單
- 非親屬
-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
-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
- 死亡證明書補發申請單
- 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正本
- 受委託人親筆簽名之書面委託書
- 親屬
- 費用:10元/份
- 地點:各地衛生所、診所行政單位
地檢署
- 身份:與死者有利害關係之親屬(配偶、直系血親、兄弟姊妹等)
- 應備文件:
-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
- 與死者關係證明文件正本(死者身份證、戶籍謄本等)
- 死亡證明書正本(又稱相驗屍體證明書,為水藍色)
- 費用:免費
- 地點:各地檢署為民服務中心(實體)、各地檢署官方網站(線上)
以上即是申請死亡證明的細節說明,如有任何相關問題,建議可以洽詢醫院行政單位、各區域衛生所,或里長辦公室。
若有其他禮儀服務方面的需求,歡迎聯絡冬瓜行旅,將有專人替您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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